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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童话集之俾格米小人国

俾格米小人国
世上无奇不有。很久很久以前,地底下长出一个巨人,名叫安泰斯,同时还长出了成千上万个小怪人,叫做俾格米人。巨人和小人都是一个母亲生的(也就是说,都是古老的大地奶奶生的)。他们是同胞兄弟,相互友爱地在一起住着。他们住得很遥远,地处热带非洲的中部。俾格米人长得矮小,与其他人之间隔着许多沙漠和高山,所以其他人几百年都难得瞥见他们一眼。至于这位巨人,体形高大耸立,别人很容易看到他,但他却看不见别人。
在俾格米这个小人国,有谁只要长到六到八英寸高,就算是个惊人的高个。我们不妨去瞧瞧他们的小城市,二、三英尺的街道,铺着非常细小的卵石,临街两边的住宅就像松鼠笼那么大。国王的宫殿,算是气势恢宏了,可也只有养小海螺的木棚那么大。王宫矗立在大广场的中央,可整个广场却连一条炉前地毯也铺不开。他们的天主教堂或主庙之类的建筑,被看作是壮丽豪华、奇异雄伟的大厦,可是所有的这些房屋既不是用木材、也不是用石头建的,全是小人国的劳动者用稻草、羽毛、蛋壳以及其它零星小材料建造的。他们用粘性很强的泥土代替灰浆,把各种材料巧妙整齐地拼凑在一起,把所有建筑物建造得像鸟巢一样。这些房屋一经太阳晒干,就成为俾格米人觉得相当舒适和惬意的住所了。小人国的附近周围布满农田,其中最大的一块也无非像斯威芬的一块花床那样大小。在这儿俾格米人常播下小麦和其它粮食作物,等到庄稼长大成熟,他们就可以在底下乘凉,就像我们常走进一片树林,在松树、橡树、胡桃树和板粟树下纳凉乘荫一样。收割庄稼时,他们带上自己的小斧子去砍庄稼,就像伐木工砍伐树林一样。如果哪根麦杆因为顶上麦穗太重,正
好倒下来砸到哪个倒霉的俾格米人,那十有八九是件惨事。我想他即使不粉身碎骨,那可怜的小家伙至少也会感到头疼。哎呀,我的天啦,要是父母都这么小,那么他们的孩子和婴儿会是个什么样呢?他们一个家庭可以全都睡在一只鞋里,或者爬进一只旧手套,在拇指和其它手指之间玩捉迷藏,你甚至还可以用一个顶针藏起一个一岁的小婴儿。我早就说过,这些有意思的俾格米人有一个巨人邻居和兄弟,他们很矮小,而巨人却很高大。巨人有多高呢?他用的拐杖全都是长八英尺的松木。我敢保证,即使一个视力很好的俾格米人,也必须得借助望远镜才能看清他的头部。大雾天有时会看不清他的上半身,而只能看到他的两条长腿,似乎在不停地迈着大步。等到中午云消雾散时,巨人安泰斯披着一身明亮
的阳光,看上去十分壮观。他矗立在阳光下,俨然一座峻美的高山,他那庞大的脸盘,笑容可掬地望着底下的小弟弟,一只巨大的眼睛(像马车轮子那么大,位于宽额的正中间)不时俏皮地向整个小人国友好地眨着眼睛。
俾格米人喜欢和安泰斯说话,每天都要说上50次。经常不是这个就是那个,仰着头,双手圈在嘴边,对他大喊:“喂,安泰斯兄弟,你好吗?我的好伙计!”当这遥远而弱小的吱吱声传到安泰斯耳边时,他总是回答说:“我很好,俾格米兄弟,谢谢你们。”他的回答响声如雷,如果不是隔得很远,说不定连庙里最结实的墙都要被震塌。真是天赐良缘使安泰斯和俾格米人成了朋友,他随便一个小指,比他们上千人的力气都要大。要是他不怀好意,像对待别人那地对待他们,他只须一脚就可以把他们最大的城市踢得稀巴烂,还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他那龙卷风般的呼吸,可以掀走无数屋顶,将上万的居民卷到天空中去。他那双大脚完全可以踩到人群的头上,等他抬脚一看,我敢打赌,景象绝对是惨不忍睹。然而,正和他们一样,他也是大地之母的儿子,巨人给予他们兄弟的慈爱,而且尽可能地用最大的爱去爱护关心这些小生命。另一方面,俾格米人虽然心胸狭小,却能容纳所
有的深情,去爱安泰斯。只要是有能力做得到的事,巨人总是随时帮助他们,比如他们想要让风来驱动风车时,巨人只要自然地呼吸一下,所有的风车就能吱吱呀呀地转起来;烈日炎炎的时候,他常常坐在地上,让自己的影子落在这个小王国的每一个角落。对一般的事,他从不干涉,让俾格米人自己处理。以上提到的这些,只是巨人为小人国所做的事情之中一些最好的。
总之,就像我说的那样,安泰斯爱俾格米人,俾格米人也爱安泰斯。可是因为这个巨人的生命像他的躯体一样非常大,很长很长,而俾格米人的生命却特别短,因此他们之间的友好交往一直持续了数不清的风月和无数的世代。对此,俾格米人的历史中记载过,古老的传说中也都谈到过。就连俾格米年逾古稀的白胡子老人从他们最早的祖先那时候起,就听说过巨人安泰斯是他们的大朋友的事。据一块高1米的、竖立在出事地点的石碑记载,有一次,安泰斯无意中坐在了五千位俾格米人的身上,当时他们正集合起来准备作军事检阅。他们自认倒霉,没有人去责怪他,更没把这事儿往心里去,他们只是要求巨人从此以后小心些,特别是想坐下去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看地面。可以想象安泰斯站在俾格米人中间,是多么有趣的一幅画面啊。他比世界上最高的天主教堂的屋顶还高,而他们却如同
蚂蚁一般在他脚边跑来跑去。他们高矮不同,然而彼此之间却存在着同情和友爱。说实在的,在我看来,巨人需要小人似乎更胜于小人需要巨人。如安泰斯没有邻居,像我所说的那样,没有人问候他,没有玩伴,那么他肯定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其他人长得像他那样,也没有谁能有他那么大的个子,用雷鸣般的声音面对面地和他谈话。他只能一人头顶云端站着,孤独无比。如果这样持续几百年,甚至是永远,那怎么行呢?即使他遇上了另一个巨人,安泰斯可能会这样想:世界上怎能容得下两个这么庞大的人呢?结果两人非但不会成朋友,反而会互相残杀,直到其中一个完蛋才肯罢休。而跟俾
格米人在一起,这位老巨人总是诙谐幽默,有说有笑,而且脾气温和,心情愉快,偶尔不时地在湿云中洗洗脸。他过得多惬意啊!
他的那些小个子朋友,和所有其他的小矮人一样,都很自命不凡,常常对巨人装出一付自高自大的样子。“那个家伙多可怜啊!”他们相互说,“他的日子过得很单调,老是一个人,我们还是花费点宝贵的时间让他高兴高兴吧。不是吗?他人又蠢,还没有我们一半聪明,需要我们去关心他,让他过上几天美满舒适的日子,我们还是对他好点吧!哦,是这样,如果大地之母对我们不好的话,我们也可能会被罚变成巨人。”
每逢节假日,俾格米人总要拖着安泰斯来举行比赛。他常常全身伸展地躺在地上,看上去像是一条长长的山脊。无疑,对那些短腿的俾格米人来说,从他的头走到他的脚,非得足足走上好几个小时才行。他常常把他的大手放到草地上摊平,看他们当中最高个子的谁敢爬上去从一个指头跨跃到另一个指头。他们毫无畏惧,十分放肆,甚至爬到他衣褶里去还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当他把头侧过来躺着时,他们就会大胆地往上爬,站在上边偷看嘴里的大窟窿。这时安泰斯开玩笑地张口嘴突然一咬,好像要立刻吞掉他们50个人似的,而他们也知道这是玩笑,于是哈哈大笑。如果你看着孩子们在他的头发里躲闪着窜进窜出,或是抓着他的胡子荡着玩,你肯定会觉得好笑。他们与这个大伙伴玩耍的各种恶作剧简直是多得不能再多了,我在这里一半都还没有讲到一半。据我所知,没有什么高招比下面讲的更加离奇了,那就是,一帮小孩子在他的额头上比赛,看谁能最先绕着他的眼睛跑一圈。另外一个花样就是爬上他的鼻梁然后从上面跳到他的上嘴唇上。
说实话,巨人有时觉得,他们就像一群蚊子和蚂蚁一样挺讨厌。尤其是他们爱捣蛋,喜欢用小刀小剑或长矛去戳他的皮肤,看看它究竟有多硬多厚,但是安泰斯对此毫不在乎。有时碰上他在睡觉,他偶尔会像来暴风雨一样,咕哝几句,然后要他们走开自己去玩。大多数时候,他都是望着孩子们蹦蹦跳跳、欢欢喜喜,直到他庞大、沉重和笨拙的脑袋被他们逗乐了为止。这时,他就会发出大得无法估量的嚎笑声,使得整个王国的俾格米人都不得不用手掩起耳朵,不然的话,他们的耳朵都会被震聋了。
“哈哈!哈哈!”巨人高耸如山的两肋在震动着,他笑着说,“做个小家伙多有趣啊!如果我不是安泰斯,我就宁愿做俾格米人,他们开起玩笑来多有意思啊!”俾格米人在世上唯一感到苦恼的是,他们要和不断地长颈鹤打仗,自从长寿的巨人能够记事起双方交战一直没停。在以往数次的残酷战争中,有时小人国赢,有时又是长颈鹤赢。据有的历史学家说,俾格米人常常喜欢骑着山羊或公羊去打仗。象这样的动物要俾格米人来骑,肯定太大了,所以,我想他们可能是骑着松鼠、兔子、老鼠或者刺猬去打仗的,特别是刺猬,它那有刺的毛不使敌人害怕才怪呢。不过,这只是猜测,但是,不管俾格米人骑什么样的动物,我敢肯定他们一定要打扮成令人生畏的样子,手持刀剑和长矛,身背弓箭,吹着号角进军,
大喊大叫着冲锋。他们时刻相互鼓励要勇敢战斗,要想到整个世界都在用眼睛看着他们。而实际上,只有巨人安泰斯一人,站在旁边用宽额中央的那只又大又呆的眼睛观战。每当两军交锋时,长颈鹤就拍打着翅膀,伸长脖子,向前冲去,有时能把一些俾格米人横叼在尖嘴里。每逢这种情况发生,就能看到这些小人儿手脚不停地在空中乱踢乱舞,最后消
失在长颈鹤那又长又弯的喉管里,被活生生地吞食掉,真是惨不忍睹。谁都知道,要做英雄就不得不随时准备接受各种命运,即使被长颈鹤吃掉,也是一种光荣,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安慰,这是无疑的。如果安泰斯看到战斗于他的小朋友不利的话,他一般就会停止大笑,从几里外大步跑来支援他们。他一边挥舞着高举的木棍,一边大声怒斥长颈鹤,而这时长颈鹤便会呱呱呱嘎嘎嘎地叫着赶快逃跑。于是,俾格米的军队便胜利而归,而且把胜利全部归功于自己的勇敢,归功于用兵有方,归功于某一个将军制定的战略。胡闹一阵之后,接下来就是举行盛大的集体盛宴和游行和,张灯结彩庆祝胜利,他们还为有功之臣
按原型塑造了蜡像,到处展览。
在上面描述的战争中,如果哪个俾格米人碰巧拔掉鹤尾的一根羽毛,他就会把它戴在帽子上大大地炫耀一番。只要有一两次,相信我没错,这个小人儿就能当上这个国家的统治者,
因为把这样一根羽毛带回家,在他们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没有任何其它功劳可以与此相比了。
我已经讲了这么多,就是想让你们了解这些小人国的人是多么英勇,他们以及他们的祖先,谁也说不清隔了多少代人,一代代地和这个大得无法形容的巨人安泰斯生活在一起,那是
多么幸福啊!在这个故事剩下的部分里,我想讲一场更加惊心动魄的战斗,它比发生在俾格米人和长颈鹤之间的任何战争都要险恶。
一天,巨人安泰斯伸长身子,懒洋洋地躺在小人国的朋友中间,把松木拐杖放在身边不远的地方。他头枕着王国的这一端,而脚却伸到了王国另一端的边境线上。他竭力想躺得更舒服些。俾格米人爬到他身上去,窥探着那窟窿般的大嘴,在他的头发间嬉戏着。巨人间间断断地进入了梦乡,打起了旋风一般的鼾声。就在他打盹的时候,有个俾格米人恰好爬到了他的肩膀上,就像站在高山之巅一样,向远方的地平线上望。突然他在远方发现了什么,于是揉了揉眼睛,更仔细地看起来。开始,他还以为是座山,不知怎么回事,突然从地下冒了出来。但是不久他发现这座山在动。当那山越走越近时,他才发现它不是别的东西,而是个人。虽说他看起来没有安泰斯那么高大,但是和俾格米人比起来,甚至和我们现在看到的人比起来,那绝对是个庞然大物。
当这个俾格米人确信他的眼睛没有欺骗他之后,便撒腿就跑,两腿恨不得飞起来。他跑到巨人耳边,弯腰朝耳朵里声嘶力竭地大喊:“喂,快起来吧,安泰斯兄弟!拿好你的松木棍,来了一个巨人,他想和你较量呢!”
“去去去!”安泰斯半睡半醒地咕哝着,“别瞎胡闹了,我的小伙计!你难道没看见我在睡觉吗?这个世界上有谁值得我起身来对付呢?”
这个俾格米人又定睛看了看,这回感到来人正直径朝卧睡在地的安泰斯走来。每走一步就发现他愈加不像一座青山,而是一个不寻常的巨人。不一会儿,他那巨大的身躯便出现在眼前,这回是绝对错不了。只见他头戴铜盔,身披亮甲,在阳光下光芒四射。他身后披着一张狮子皮,身边佩带着一把剑,肩上扛着的一根大棍,看上去比安泰斯的松木棍还要粗重。这时,整个王国的俾格米人都看到了这个新奇迹,近百万的人齐声大喊起来,喊声终于能够被隐隐约约地听到一点儿了。“安泰斯,快起来吧!你这个懒老汉!动作快点吧!另一个巨人,和你一样有力气,他想和你比试呢!”“胡说!简直是胡说八道!”这时睡意朦胧的巨人咆哮起来,“不管谁来,等我睡醒了再说!”
但是,陌生人越走越近了,俾格米人现在可以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的身高好像比不上巨人安泰斯,但肩膀却更宽。的确,那副肩膀生得多好啊。你们可能不知道吧,告诉你们,他曾经用肩膀撑起过天!那些反应敏捷的俾格米人,至少要比那个木脑壳兄弟活跃十倍,他们再也不能容忍他拖拖拉拉,决心一定要想办法让他站起来,于是他们不停地齐声大喊,甚至用刀剑刺他。
“起来,起来,快起来!”他们喊道,“快起来,你这懒骨头!他的棍子比你的粗大,他的肩膀举世无双,我们觉得你不如他强。”
安泰斯听不得别人说这种话,他觉得任何人都抵不得他的一半。俾格米人说的话比剑还厉害,深深刺痛了他的心。于是,他坐了起来,绷着脸,大嘴张得足有好几码宽,打了个呵欠,又擦了擦双眼,最后才转了转他的笨脑袋,朝着那些小人国朋友指的方向望去。
他眼光一落在陌生人身上,就“嘣”地一下跃了起来,手里攥紧了那根松木棍,大步地走了一两里,迎了上去。他一路挥舞着那根坚硬的拐杖,舞得空气呼呼作响。
“你是谁?”巨人雷鸣般地问道:“到我的王国里干什么?”安泰斯有件神奇事,我还没有跟你们说,怕你们一下子听多了,脑子混乱,根本不信。我要说的就是,不管什么时候,
只要这个令人望而生畏的巨人触了地,用手也好,用脚也好,或者其它任何一部分身体接触着了他,他就会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有力。你们还记得吧,他的母亲就地大地,而且十分宠爱他,因为在孩子们当中,他长得最高大,因此当母亲的便用这种方法始终让他精力充沛。有人说,只要一触地,他的力气就能大十倍,而有人却说只能大两倍。不过,有一点你可以想象,每当安泰斯散步的时候,本来是十里的地,而他却当做一百米走,由此你就可以知道他走路时比他坐着时,力量要大多少倍,每次他倒在地上稍加休息,哪怕是立刻起来,他都会比自己原先大十倍的力量。幸亏安泰斯生性懒惰,不好动而喜欢安闲。不然的话,如果像俾格米人那样四处蹦跳,像他们那样经常接触大地,那么也许在很早以前他就会把天拉到齐人耳高。好在像这样高山似的傻大个,都不太喜欢动。
一般的人,除安泰斯遇到的那位巨人之外,都会被他凶狠的模样和可怕的声音吓得半死。可是,这个陌生人却一点不在乎,他漫不经心地举起手中的棍子,放在手中掂了一掂,上下打量了一下安泰斯,一点也不诧异,好像对于巨人他见得太多了,安泰斯实在算不了什么。实际上,如果巨人安泰斯和那些俾格米人体型相差不多的话,(这时他们正竖起耳朵站着听,想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也许陌生人还会感到奇怪些。“喂,你是谁?”安泰斯吼道,“你叫什么名字?来这儿干什么?快说!你这个无赖,当心我的拐棍让你的脑袋开花。”
“你太没礼貌了。”陌生人平静地答道,“在我们分开之前,我想我应该教你怎样文明点。我的名字叫海格立斯,我路过此地是因为我要到金苹果园去给尤利西斯国王摘三个金苹果,
而这里是通向金苹果园的唯一最便捷的路。”“你这个小人,别想再前进一步!你也休想再回去!”安泰斯怒吼道,脸上露出了一付更可怕的样子。他早就听说过大力士海格立斯,他痛恨他,因为有人说他也同样力大无比。“你有什么办法阻止我想要去的地方?”海格立斯问道。“办法有的是,先吃我一棍再说。”安泰斯大声吼道,他怒视着海格立斯,活像一只非洲大陆最丑的怪兽,“我本来比你强五十倍,既然我已双脚踏地,现在我可以比你强五百倍!像你这样的小矮子,我不想杀你,免得感到羞耻。我要你做我的奴隶,当这些小俾格米人的奴隶。放下你的棍子和武器吧!你那张狮子皮,我将拿来做双手套戴戴。”
“那好,到我身上来拿吧。”海格立斯一边说一边举起了他的巨棒。
于是,巨人气得龇牙咧嘴,巨塔一般向海格立斯冲去。他每走一步的力量都比原先大十倍,他走到海格立斯跟前,狠狠地给了他一棒。但是海格立斯一把接住了拐杖,反而更加灵巧
地回击了安泰斯一棒,狠狠地打在他头上,这位像山一样的大笨蛋顿时笔直地瘫倒在地,疼得打滚。可怜的小俾格米人,从没想到世界上居然有人比得上半个安泰斯,见此情景,一下子都感到意外地沮丧。但是没过多久,安泰斯又从地上跳了起来,力量增加了十倍。他满脸气势汹汹,叫人见了毛骨悚然!对准海格立斯又是一棒,但是因为气急败坏,一下子打偏了,正好霍打在无辜可怜的大地母亲身上,痛得她哼哼直叫,浑身发抖。他没想到木棍打进了大地,而且扎得又深又牢。还没来得及把它抽出来,海格立斯就顺势朝他的肩膀横扫一棒,打得巨人一声惨叫。这声惨叫发自巨人庞大的胸膛,似乎掺杂了疼痛声、
尖叫声,还有隆隆的哭嚎声等各种声音。叫声向远方传去,越过高山与峡谷,或许在非洲沙漠的另一边也能听到。
而那些俾格米人呢,他们的首都被空气的振动和冲击给摧垮了,整个城市成了一片废墟。他们绝望地呼叫着,三百万个小喉咙一起发出尖声惨叫。他们确信自己的惨叫声比那个巨人的声音至少要大十倍。这时,安泰斯又爬了起来,他心头的怒火熊熊燃烧着,从地面上抽出木棍,变得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加愤怒有劲。他径直扑向海格立斯,对着他又打下了另一棒。
“流氓,”他吼道,“这次老子决不放过你。”但是,海格立斯用棍子一挡,“叭”的一声,巨人的松木棍被击得粉碎,成千上万块的碎木片飞到了俾格米人当中,给他们带来的灾祸远比我想象的更惨。就在安泰斯还没来得及躲闪时,海格立斯对准他又是致命一棒,打得他头朝地脚朝天,跌倒在地。但是,这一着也不管用,只能给他增加新的难以对付的力量的机会。他气成什么样子,没人说得清楚,他的愤怒就像炉堂的火焰,难以遏制,他的一只眼睛里没有别的东西,只留下了一圈发红的火焰。现在他没了武器,只有一双拳头了。他握紧了拳头,每只拳头比木桶还大,使劲碰了碰,又疯狂地跳上跳下,手臂不断地向四周乱挥,好像他不但想要干掉海格立斯,而且还要把整个世界打得粉碎。“来吧!”这个巨人雷鸣般地吼道:“让我在你的耳边给你一拳,你就再也不会头疼了。”
这时,海格立斯开始意识到,如果他总是将安泰斯打倒在地,那么,自己将永远不能获胜(尽管他很有劲,你们知道他曾顶起过天)。他每次将巨人打倒在地都要费很大的劲,渐渐地他会耗尽力气。而巨人却因为有大地母亲的帮助,肯定最终会变得比大力士海格立斯更加有力气。想到这里,他扔下了棍子,这根棍子曾经随着他参加过多少次恶斗啊!现在,海格立斯,这位英雄赤手空拳站立在那里,随时准备迎战自己的敌人。
“来呀,”他喊道:“我既然已经打碎了你的松木棍,那么,只能和你比试一下,看谁是摔角场上的真正好汉。”“哈哈,我马上会让你知道的。”巨人大声嚷道。如果要说有其它什么事能让他感到自豪的话,那就是他的摔跤本领。“小子,老子非把你摔到让你永远爬不起来的地方去不可。”安泰斯迎上前去,气得火冒三丈,又跳又蹦。他每跳一次,
都从大地那里获得了新的力量,他要以此来报仇。但是你得知道,海格立斯比那个蠢笨的巨人要聪明得多,已经想出办法来对付他,对付这个从地下长出来的庞然大物,而且必定要征服他。就算他的母亲大地再帮忙,也让她白费劲。当巨人疯狂地冲过来时,海格立斯寻到了一个机会,他用双手托着他的腹部,把他高高地举起,悬在头顶上空。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情景:这个怪模怪样的家伙伸着四肢,脸朝着地,不停地踢着长腿,巨大的身子扭来扭去就像一个小婴儿被父亲长长的手臂高高地举向天花板那样。
说来也怪,当安泰斯完全脱离地面之后,他触地而增的力量,便开始消失了。海格立斯很快就察觉到这个难对付的对手变软弱了,因为他的挣扎和踢腿没那么凶狠了,而且那如雷的声音也变成了垂头丧气的低声咕哝。原来事情是这样的,这个巨人必须时刻接触大地,只要脱离大地五分钟,他使不完的力气便会整个消退,就边维持生命的呼吸都会停止,海格立斯猜到了这个秘密。也许,大家记住这一点不会有坏处,免得以后和安泰斯这样的家伙交锋时无法对付。因为这些从地上长出来的人,只要他不离开大地,你就没有办法打败他,如果你想办法把他们举到高高的空中,就能轻而易举地对付他们,这一事实在这个可怜的巨人身上得到了证明。我实在为他感到遗憾,
尽管他对待来看他的陌生人野蛮了点。当安泰斯的力气尽,呼吸也彻底停止的时候,海格立斯把他庞大的躯体一扔,抛向了一里多外的地方。安泰斯重重地落在了那里,一动不动,成了一座沙丘。巨人的母亲大地这时想帮助他,可已为时太晚了。如果他那粗大的骨头还保持在那里直至今天的话,可以肯定,一定会被人们误认为是一头非同小可的大象骨头。天啊,当那些可怜的小俾格米人看到他们的大兄弟竟然落得这么一种可悲的下场时,他们心里是多么悲恸啊!要是海格立斯能听到他们尖利的哭号声就好了。可是,他却一点也没注意到,还以为这是在他和安泰斯搏斗时,被他们的吼声吓得惊恐万状的小鸟躲在鸟巢里发出的哀鸣声。的确,为了对付安泰斯,他简直是全神贯注,从未留心看这些俾格米人一眼,甚至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有趣的小人国。此时,因为他走了很长一段路,再说在拼杀中也已用尽力气,他的确感到疲倦了。他在地上铺开狮子皮,倒在上头很快入睡了。俾格米人一见海格立斯准备睡觉,就互相点着头,眨着眼。他们注意到海格立斯已经睡着了,因为从他那里传来了均匀而深沉的呼吸声,就立刻集中了一大堆人,密密麻麻地挤在了一块大约27英尺见方的广场上。他们当中一位口才最出众的演讲家爬到一只磨菇顶上,站在高处向人群发表演讲。他在小人国当中算是一位勇士,另外,他特别擅长舌战,胜过用其它任何武器。他的发言讲了很多东西,但不管怎样,他的演讲大概是这样收尾的:“高大的俾格米人和小人国的大力士们!我们每个人都亲眼看到了,我们的国家遭受了怎样一场灾难的,我们每一个人都看见了,我们受到外人怎样的侮辱的。安泰斯,我们伟大的兄弟和朋友,躺在了那里。他是在我们自己的领土上,被一个乘人之弱的匪徒给杀害的。这个坏蛋在决斗中(如果那也叫决斗的话)利用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方法来胜,这无论是人类,还是巨人,或是我们俾格米人连做梦都想不到。我们绝不能饶过他的罪行与蛮横。可他现在竟还在安然地睡觉,好像对我们的愤恨一点都不在乎!同胞们,如果我们默默忍受这种深仇大恨而不报仇雪耻,那你们想想看,世人将会如何看待我们,历史将会怎样公正地来评价我们?”
“安泰斯是我们的兄弟,同样也是我们敬爱的父母生的。父母给予我们的不仅仅是生命的活力,还有一颗勇敢无畏的心。我们曾经为我们的亲生兄弟而感到自豪。他是我们忠实的朋友,他像对待自己的事情那样,为我们民族的权力与自由战斗到了最后一刻。无数个世纪以来,我们和我们的祖先,世世代代与他和睦相处,始终保持着相互之间的深情交往。我们绝不会忘记我们整个民族是怎样地常常地在他高大的身影下休息,我们也不会忘记我们的孩子是怎样在他乱蓬的头发中捉迷藏,我们更不会记他那熟悉而锵铿有力的脚步是怎样在我们中间走来走去,却从没踩到过我们的一个脚趾。现在,这位亲爱的兄弟躺在了那里,这位可爱、亲切的伙伴——这位忠诚勇敢的盟友——这位善良正直的巨人——这位卓越完美的安泰斯死了!他安息了!他去世了!他再也没有力量了!他仅仅变成了一座死山!
哦!请原谅我哭泣吧!不,我看你们不也在流泪吗?让眼泪尽情地流吧,就算整个世界被眼泪淹没,它也不会因此而责怪我们。”
“是的,让我继续说吧,同胞们,难道我们能容忍这个恶毒的敌人就这样安然无恙地离开吗?难道我们能让他带着不可告人的胜利得意洋洋地回到他那遥远的国度去吗?难道我们不该迫使他也把尸骨留在我们这块土地上,陪伴我们死去的兄弟吗?当一副白骨被留下来作为我们悲哀的永久纪念时,我们也要让另一副白骨同样持久地向全人类宣告我们俾格米人的报仇雪恨。难道我们不应该这样吗?我请你们来回答这些问题吧,我敢充满信心地说,你们的回答一定不会辜负我们民族的精神。祖先传给我们的光荣,早在同长颈鹤群交战时就一直被我们自豪地保留着,一直到了今天,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如何增加这种光荣,而不是如何削弱这种光荣。”这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不可抑止的激情,他的演讲被打断
了,所有俾格米人都高呼必须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国家的荣誉。
演说家向大家鞠着躬,然后打了一个手势,让大家安静。最后他以令人敬佩的动作结束了他那慷慨陈词的长篇演说:“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现在面临两种选择,我们应该全国
人民团结起来,万众一心去迎战我们共同的敌人呢,还是应该挑选出一个在历次战斗中无比英勇的名将,单独去和杀害安泰斯兄弟的凶手进行挑战呢?如果选择后者,大家很清楚,也许你们当中有的人个子比我高,但我郑重宣布我愿主动把自己交出来去完成这个令人羡慕的使命。亲爱的同胞们,相信我吧,无论是生或是死,我们伟大国家的光荣,我们英雄的祖辈留给我们的声誉,绝对不会在我手中受到任何的损失。不会,决不会!只要我能挥动这把宝剑,我就要尽力相拼,战斗到最后一刻!即使是杀害伟人安泰斯的凶手把我和他一样,放倒在这块我以生命捍卫的土地上,我也绝不会辜负我们伟大的国家和英雄的祖先!不会,绝不会!”
说到这儿,这个勇敢的俾格米人抽出宝剑,(宝剑看上去很可怕,足有铅笔刀的刀刃那样长)把刀剑一扔,剑鞘在人群的头顶上飞旋而过。他一完演讲,人群里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毫无疑问,他的献身精神和爱国热情是值得赞赏的,要不是他们听到了一个微弱的深呼吸声,也就是熟睡的海格立斯发出的鼾声,这经久不息的掌声是不会停止的。最终的决定是整个俾格米国的人都必须动员起来消灭海格立斯。但绝不能以怀疑态度错误地认为,单个的俾格米勇士不能把他置于死地,要知道海格立斯是他们共同的敌人,所以所
有的俾格米人都愿与那位勇士分享失败的光荣。但是,大家就一个问题展开了辩论,那就是,他们是否应该派个传令兵,带上喇叭,站在海格立斯的耳边吹起一阵号角之后,再正式宣布与他公开交战,不那样做是否会有损于民族尊严。两位德高望重,具有远见,在处理国家政务方面颇有经验的俾格米人,认为战争实际上已经存在,所以,袭击敌人完全是正当的。而且,如果他醒来,一旦让他起身,他就会加害他们,除非再次把他打倒。两位贤明的顾问说得一点没错,这个陌生人的棍子实在太厉害了,他打在安泰斯头上就像雷击一样。所以俾格米人决心把所有礼仪丢在一边,立刻向他们的仇敌发动进攻。与此同时,全国的将士都拿起武器,勇敢地走向海格立斯,此时他还在睡觉,做梦也想不到这些俾格米人要伤害他。一支由两万人组成的弓箭队走在前面,他们绷紧了弓,上好了箭。还有两万人奉命爬上海格立斯的脑袋,带着铲子去挖他的眼睛。剩下的人带着大捆的干草和各种废料,去堵住他的鼻孔和嘴,想把他给憋死。可是最后这批人却没办法完成交待的任务,因为敌人呼吸时,从鼻子里冲出来一阵阵的飓风和旋风,他们刚一接近目标,就被吹得远远的。因此,大家发现必须想出另外一种办法来进行战斗。
他们开了个讨论会。会后,将军们命令部下收集干柴、稻草和杂草等可以燃烧的东西,把它们堆积起来,在海格立斯的头部四周高高垒起。因为有好几千人去执行这个任务,所以不久就找来了好几大堆易燃物,把它们堆得很高,如果爬到柴草顶上,完全可以和那个睡眠中的海格立斯的脸一样。同时,弓箭手们都已经在射程之内摆开了架势,只要海格立斯一动他们就会万箭齐发。一切都准备就绪,有人用火把点燃了柴草堆。
大火越烧越旺,只见火光冲天,如果这个敌人还躺着不动的话,足以将他烧焦了。俾格米人虽然很小,但他们可以像巨人一样,轻易地烧毁整个世界。假设他们能让他在熊熊的大火中继续沉睡不动的话,那么无疑这就是对付敌人最好的办法了。
海格立斯刚感到灼热,就立刻起身了,他惊讶地发现头发着火了。“这是怎么回事?”他半睡半醒地喊道,并朝四周看了一看,好像想找到另一个巨人。就在此时,弓箭手们松开了手中的弦,两万支离弦之箭,飕飕地飞向海格立斯的脸。但我怀疑是否能有半打的箭刺痛他的皮肤,要知道,他的皮肤很坚韧,英雄的皮肤本来就应该这样。“你这个坏蛋!”所有的俾格米人立刻齐声喊道,“你杀死了巨人安泰斯,我们民族的盟友,我们伟大的兄弟。我们民族的盟友。我们宣布与你决死一战,我们将在此地杀死你。”海格立斯扑灭了头上的大火,然后惊奇地听到了许许多多细小的声音在尖叫,他又向四周凝视了一下,却什么也没看到。最后,他仔细地看了看地面,才发现有无数的俾格米人聚集在他的脚下。他弯下腰,用食指和拇指捏起最近一个俾格米人,把他放在左掌心上,然后端近了仔细地瞧了瞧。碰巧,这个人就是那个站在蘑菇顶上发表演讲的俾格米人,他曾自告奋勇地
要与海格立斯单打独斗。
“小伙计,你是世界上的什么东西?”海格立斯突然问道。
“我是你的敌人,”英勇的俾格米人用他最大的嗓音吱吱答道,“你在我们的母亲身边杀死了巨人安泰斯,他是我们的兄弟,也是我们卓越民族长久以来的忠实盟友。我们决心处死你。就我个人而言,我要和你立刻在此决斗!”
海格立斯被这位俾格米人的大话和好战的样子逗乐了,他忍不住爆发了一阵大笑。海格立斯笑得心花怒放,乐得差点把这个可怜的小东西从左掌心上掉了下来。
“哎呀呀”,他大声说道,“我想我今天真是开眼界了,我见过九头蛇、金角牡鹿、六腿怪人、三只头的怪狗以及胃里长着火炉的巨人,还有许多人从没见过的东西。然而,在这儿,就在我的手掌心上,站着一位比他们更神奇的人物!你的身体只有普通人的手指那么大,那么,请问,小人朋友,你的心有多大?”
“和你的一样大!”俾格米人说道。
这个矮小的俾格米人的英勇无畏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海格立斯。他不得不承认找到了英雄知己。
“我尊敬的小人朋友们,”他最后一边说,一边向这个优秀的民族深深地鞠了一躬,“我决不会有意伤害像你们这么勇敢的人!在我眼里,你们的心胸特别伟大。我以个人的名誉保证,我很敬佩你们为什么如此小的身体里却可以蕴藏这么伟大的灵魂,这实在让我震惊!我请求讲和,条件是我退回五步,
第六步我就走出你们的王国了,好吧,再见了。我会小心翼翼地迈步,以免不知不觉就踩到了你们五十个人。哈!哈!哈!
哈哈!告诉你们,这是海格立斯第一次承认他输了。”
有的作家说,海格立斯把所有的俾格米人都收集起来,用狮子皮裹着带回希腊,给尤利西斯国王的孩子们玩。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实际上,海格立斯是在俾格米人的领土上和他们全部告别之后才离开的,具体在哪里我也说不清。俾格米人的后裔到现在还活着。他们仍然还在建造小小的房子,耕种小小的田地,时常鼓励孩子们前进,继续不断地与鹤群交战,忙着做各自的事或读着他们小人国的古代史。总之,他们做着各种各样的事一直延续到今天。这些小人国的古代史上,也许记载着这样一个故事,许多世纪以前,英勇的俾格米人为了给死去的巨人安泰斯报仇,吓走了大力士海格立斯。
 

(责任编辑:q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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