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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主页 > 古典名著 > 太平广记 > 卷第一百二十四 报应二十三(冤报)
钟遵

  钟遵  

  江南大理评事钟遵南平王傅之孙也,历任贪浊,水部员外郎孙岳,素知其事,密纵于权要,竟坐下狱。会赦除名,遵既以事在赦前,又其祖尝赐铁券,恕子孙二死,因复诣阙自理。事下所司,大理奏赃状明白,遂弃市。临刑,或与之酒,遵不饮,曰:“我当讼于地下,不可令醉也。”遵死月余,岳方与客坐,有小青蛇出于栋间。岳视之,惊起曰:“钟评事,钟评事。”变色而入,遂病,翌日死。(出《稽神录》)

  【译文】

  江南大理评事钟遵是南平王傅的孙子,历次任职其间都有贪污不清的事情。水部员外郎孙岳平常就知道他的事,于是孙岳就秘密向权要告发把他押在监狱。正赶上下了赦令免除罪名。钟遵的事是在赦令以前犯下的,又因他的祖父曾经得到皇上恩赐的铁券,可以减罪,饶恕他的子孙可以免死一次。但孙岳又从大理寺到宫中把案卷交给所司,所司认为大理所奏钟遵的赃物罪状都很明白,就判在刑场斩首。临刑时,有人给他酒喝,钟遵不喝。说:“我要在地下告他,不能让我醉了。”钟遵死了一个多月,有一天,孙岳正在与客人坐着,就发现有一条小青蛇从柱子间出来。孙岳一看就吓得站起来说:“钟评事!钟评事!”脸色都变了跑进屋内。接着就病了,第二天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