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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童

朝代:先秦

作者:佚名

原文: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译文
那个美貌的小哥哥啊,不愿和我再说话啊。为了你这个小冤家,害得我饭也吃不下啊。
那个美貌的小哥哥啊,不愿和我同吃饭啊。为了你这个小冤家,害得我觉也睡不安啊。

注释
①狡童:美貌少年。 
②维:因为。
③息:安稳入睡。

 法国女作家斯达尔夫人说:爱情对于男子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而对于女人则是生命的全部。确实,一个姑娘生活中最艰巨的任务就是反覆证实小伙子的 爱情是执着专一,永恒不变的。因而,恋爱中的姑娘永远没有精神的安宁。对方一个异常的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对方一个失爱的举动,更会使她痛苦无比, 寝食难安。  《狡童》中的这位姑娘就是如此,或许是一次口角,或许是一个误会,小伙子两个失爱的举动,她竟为之寝食不安,直言痛呼。

  首先,诗的 两章通过循序渐进的结构方式,有层次地表现了这对恋人之间已经出现的疏离过程。第一章曰:“不与我言”,第二章承之曰:“不与我食”,这不是同时并举,而 是逐步发展。所谓“不与我言”,并非道途相遇,掉头不顾,而当理解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所谓“不与我食”,是指始而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继而至分而居 之,不与共食。爱情的小舟,遇到了急风狂浪,正面临倾覆的危险。与此相应,姑娘失恋的痛苦也随之步步加深。共食不睬,虽一日三餐不宁而长夜同寝尚安;而分 居离食,就食不甘味更寝不安席了。毋怪这位姑娘要直言呼告,痛诉怨恨了。

  其次,诗篇通过直言痛呼的人物语言,刻画了一个初遭失恋而情感缠绵,对恋人仍一往情深的少女形象。《诗经》中刻划了许多遭遇情变的女子形象,情 变程度有别,痛苦感受不同。《中谷有蓷》中是位饱尝辛酸的弃妇,听她的怨诉,似闻重压之下,受伤的心灵在呻吟;《柏舟)中少女的爱情遭到母亲的反对,听她 的哭诉,可感到哀怨中混和着绝望的呐喊;《狡童》中的这位少女只是初遭失恋,听她的呼告,能感觉在怨恨与焦虑中,仍对恋人充满了渴望与深情。“狡童”的 “狡”,一说通“佼”,亦即强壮俊美之意;如此理解,“彼狡童兮”,亦即“那个强壮漂亮的小伙子啊”。这就是骂中有爱,恨中带恋了。所谓“若忿,若憾,若 谑,若真,情之至也”(陈继揆《读风臆补》)。而两章的后两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则由前两句第三人称的“彼”,转 变为第二人称的直面式的呼告了,从而把对“狡童”的恋慕期待之情表现得缠绵难割。这位少女不同于《褰裳》中那位开朗泼辣女子的柔弱缠绵的个性,也由此得到 了鲜明的表现。钱钟书指出:《狡童》与《褰裳》、《东门之墠》及《子衿》等对不同女子爱情心理的刻划,“已开后世小说言情之心理描绘矣”(《管锥编》第一 册)。诗文小说,打通合观,实独创之见,会心之言。

  古老的《诗经》,传达的是古今相通之情,只因语言简奥,才使初读者有艰深难解之感。《狡童》则不然,不仅少女的感情哀伤动人,少女的呼告也是明 白如话,句句入耳。此诗的主旨,应是无须争辩的了。可是,汉代经生却以之为刺诗,《毛诗序》云:“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共事,权臣擅命也。”郑笺云:“权臣 擅命,祭仲专也。”谓郑昭公忽不能与贤人共图国事,致使祭仲擅权,危害国家,故诗人作此刺之。后人多从其说。一首直抒胸臆之诗,千百年来就这样久遭曲解。 “诗必取足于己,空诸依傍而词意相宣,庶几斐然成章;……尽舍诗中所言而别求诗外之物,不屑眉睫之间而上穷碧落、下及黄泉,以冀弋获,此可以考史,可以说 教,然而非谈艺之当务也”(《管锥编》第一册)。钱先生对“《诗》作诗读”之旨作了淋漓透辟的发挥,读《狡童》然,读一切古诗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