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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主页 > 古典名著 > 太平广记 > 卷第一百二十七 报应二十六
午桥民

午桥民  

  唐卫州司马杜某尝为洛阳尉,知捕寇。时洛阳城南午桥,有人家失火,七人皆焚死。杜某坐厅事,忽有一人为门者所执,狼狈至前。问其故,门者曰:“此人适来,若大惊恐状,再驰入县门,复驰出,故执之。”其人曰:“某即杀午桥人家之贼也,故来归命。尝为伴五人,同劫其家,得财物数百千,恐事泄,则杀其人,焚其室,如自焚死者,故得人不疑。将财至城,舍于道德里,与其伴欲出外,辄坎轲不能去。今日出道德坊南行,忽见空中有火六七团,大者如瓠,小者如杯,遮其前,不得南出。因北走,有小火直入心中,爇其心腑,痛热发狂。因为诸火遮绕,驱之令入县门,及入则不见火,心中火亦尽。于是出门,火又尽在空中,遮不令出,自知不免,故备言之。由是命尽取其党及财物,于府杀之。(出《纪闻》)

  【译文】

  唐朝卫州司马姓杜曾任洛阳县尉,主管捕捉盗贼。当时洛阳城南的午桥,有一家失了火,这家的七口人都烧死了。杜县卫正在办公,忽然看见有一个人被门卫抓住,样子非常狼狈来到面前。杜县尉问是什么缘故。门卫报告说:“这个人才来的时候,好象受很大的惊恐的样子,再次跑进县衙门,又很快地跑出去,所以我就把他捉住了。”那个人说:“我就是杀午桥人家的坏人,所以来自首。”原来同伙的有五个人,一同抢劫了那家人家,抢得财物有几百千钱,恐怕事情被人发现,就杀了他们全家人,放火烧了房子,好象自己烧死的,好叫别人不生疑。把钱财送到城内的道德里藏起来,和同伙想要逃到外地,但道路不平坷坷绊绊不能走,今天从道德里往南逃,忽然看见天上有六七团火,大的象葫芦,小的象酒杯,遮挡在他们前面,不能南逃,因此又往北跑,又有小火团直进入心中,烧到心腹,又痛又热发了狂,又因好些火团遮饶着他,驱赶着他让他进县衙门,等到进了县门就看不见火了,心中的火也没有了,于是又跑出衙门,那些火团又全在空中,遮拦着不让他跑出,他自知不能幸免,所以才全部招认供出了。由此杜县尉命人全部抓获其同伙并缴获了全部财物,在县衙把他们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