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 登录注册
当前位置:主页 > 古典名著 > 太平广记 > 卷第一百二十一 报应二十(冤报)
王瑱

  王瑱  

  唐冀州刺史王瑱,性酷烈。时有敕史至州,瑱与使语,武强县尉蔺奖曰:“日过。移就阴处。”瑱怒,令典狱扑之,项骨折而死。至明日,狱典当州门限垂脚坐,门扇无故自发,打双脚胫俱折。瑱病,见奖来,起,自以酒食求之,不许。瑱恶之,回面向梁,奖在屋梁,旬日而死。(出《朝野佥载》)

  【译文】

  唐朝的冀州刺史王瑱,性格酷毒暴烈。一天,有一个敕使到了冀州,王瑱就和敕使谈话。说了半天,武强县尉蔺奖说:“太阳晒过来了,到阴凉地方去说吧!”王瑱就生气了,命令典狱打他,结果把蔺奖的项骨打折而死。第二天,典狱在衙府门口把脚垂在门槛上坐着,门扇无故自己就突然关上了,打得双脚和小腿都骨折了。王瑱也得了病,病中看见蔺奖来了,王瑱立刻起来,亲自拿来酒菜求他宽恕,但蔺奖不答应。于是王瑱认为他很讨厌,就把脸转过来面向房梁,可是蔺奖又在房梁上。王瑱十多天的时间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