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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主页 > 古典名著 > 太平广记 > 卷第九十九 释证一
韦知十

  韦知十  

  唐右金吾卫曹京兆韦知十于永徽中煮一羊脚,半日犹生。知十怒。家人曰:“用柴十倍于常,不知何意如此?”知十更命重煮,还复如故。乃命割之,其中遂得一铜像,长径寸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其家自此放生,不敢食酒肉。(出《冥报记》)

  【译文】

  唐高宗永徽年间,右金吾卫曹京兆韦知十煮一只羊腿。煮了半天还是生的。韦知十很恼火。家里的仆人说:“烧的柴禾有平时的十倍,不知这是怎么事?”知十又让他重新煮,结果还是如此。知十便让割开,里边割出来一尊铜佛像,有一寸长,闪闪发光,佛像制作得极好。从此之后,韦知十家里再也不杀生了,也不敢喝酒吃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