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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主页 > 古典名著 > 太平广记 > 卷第七十八 方士三
石旻

  石旻  

  唐石旻有奇术,在扬州。段成式数年,不隔旬必与之相见。至开成初,在城亲故间,往往说石旻术不可测。盛传宝历中,石随尚书钱徽至湖州学院,子弟皆在,时暑月,猎者进一兔,钱命作汤。方共食,旻笑曰:“可留兔皮,聊志一事。”遂钉皮于地,垒墼涂之,上朱书一符,独言曰:“恨校迟,恨校迟。”钱氏兄弟诘之,石曰:“欲共请君共记卯年也。”至太和九年,钱可复凤翔遇害。岁在乙卯也。(出《集异记》,按见《酉阳杂俎》五)

  【译文】

  唐代石旻有奇异之术,住在扬州。段成式一连数年,隔不上十天必定与他相见。到了开成初年,在城里的亲友故旧之间,都说石旻的法术妙不可测。盛传宝历年间,石旻随同尚书钱徽到湖州学院,学生都在,当时是暑季,猎人进献了一只兔子,钱徽令人把它做成汤。大家刚要坐下来一块儿吃,石旻笑着说:“可把兔子皮留下来,用它标记一件事。”他便把兔子皮钉在地上,涂抹好了,在上面用朱砂写了一道符,咒语只有一句话:“恨校迟,恨校迟。”钱氏兄弟问他是什么意思,石旻说:“想与各位共同记着卯年。”到了太和九年,钱徽便在凤翔遇害,这一年正是乙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