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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主页 > 古典名著 > 太平广记 > 卷第一百二十一 报应二十(冤报)
崔日知

  崔日知  

  唐京兆尹崔日知处分长安万年及诸县左降流移人,不许暂停,有违晷刻,所由决杖。无何,日知贬歙县丞,被县家催,求与妻子别不得。(出《朝野佥载》)

  【译文】

  唐朝的京兆尹崔日知在处理长安万年县及其它各县被降职发配流放的人时,不许有一时地停留,如果违反停了一会,都要施以杖刑。不久,日知被贬到歙县任县丞,县府的人催他快走,他要求和妻与子等告别一下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