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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主页 > 古典名著 > 太平广记 > 卷第一百一十九 报应十八(冤报)
支法存

  支法存  

  支法存者,本自胡人,生长广州,妙善医术,遂成巨富。有八九尺毾毲。百种形象,光彩曜目。又有沉香八尺板床,居常芬馥。王谭为广州刺史,大儿劭之,屡求二物,法存不与。王因状法存豪纵,杀而籍没家财焉。死后,形见于府内,辄打阁下鼓,似若称冤,如此经月。王寻得病,恒见法存守之,少时遂亡。劭之比至扬都,又死焉。(出《还冤记》)

  【译文】

  支法存本来是胡人,生长在广州,医术高明,很快就成了巨富。家里有八九尺长的毛毯,上面织成各种图形,光彩夺目,还有一张八尺长的沉香木板床,居室芳香四溢格外芬馥。王谭任广州刺史,他的大儿子邵之多次向支法存索要这两件东西,法存不给。王邵之因此就诬告法存豪横放纵,杀了法存并没收家财。法存死后,他的形体却经常在刺史府内出现,一出现就打阁下的大鼓,好象要叫冤,如此经过一个月,王谭不久就得了病,常常看见法存守着他,没几天就死了。邵之紧接着回到扬都,也死了。